近日,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学生的贷款需求,减轻其经济负担。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此外,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也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三、新闻多看点
10月29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发布了通知,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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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阶段:
-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从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每年4.5万名增加到9万名,其中硕士生由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由1万名增加到2万名。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从2025年起提高,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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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
-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 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这些调整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教育公平的重视,更是对广大学子的一份关怀和鼓励。希望每一位学子都能在这份关怀和鼓励中,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价值。
来源:新闻联播 编辑:刘琰、王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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